开通期权账户需要满足开通条件,首先需要有一个期货账户,其次需满足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适当性要求,最后通过掌上营业厅或开户营业网点现场申请开通权限。
开通期权交易权限需要满足适当性要求,即“三有一无”,“三有”指满足资金要求、交易经历要求、知识测试要求,“一无”即无不良诚信记录。
注:一般法人客户开通期权账户需现场办理开通手续,具体开通条件和所需材料请咨询您的客户经理。
资金方面: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易经历:满足以下3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3)境外真实交易经历:能提供在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证明其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知识测试方面:客户本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注:一般法人客户需指定下单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诚信记录方面:
(1)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2)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特殊要求:一般单位客户还需要有内部控制制度。
若您符合下述情形可豁免“知识测试”“交易经历”“资金要求”开通商品期权交易权限:
(1)近一年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累计不少于50各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2)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3)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4)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原油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5)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
(6)您已在其他期货公司具有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7)适当性管理办法认定的专业投资者。
资金方面: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一般法人客户要求申请日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交易经历:满足以下3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3)境外真实交易经历:能提供在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证明其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知识测试方面:客户本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注:一般法人客户需指定下单人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诚信记录方面:
(1)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2)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特殊要求:一般单位客户还需要有内部控制制度。
1、如您符合下方“1、2、3、6、7”情形,可豁免“知识测试”“交易经历”“资金要求”开通原油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2、如您符合下方“4、5”情形,可豁免“知识测试”“交易经历”,开通原油期货/期权交易权限还需满足“资金要求”
(1)近一年内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2)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3)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4)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5)您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
(6)您已在其他期货公司具有原油期货/期权交易权限;
(7)适当性管理办法认定的专业投资者。
交易经历: 满足以下2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诚信记录方面:
(1)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2)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一般单位客户还需要有内部控制制度。
温馨提示:若您已在其他公司开立金融编码,再次在我司开立金融编码时可按照二次开户情况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方式开立金融编码。二次开户无需再满足资金、交易经历、知识测试的要求,但须进行适当性评估。
若您满足开立金融编码的豁免条件,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豁免交易经历、知识测试或资金要求。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豁免三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及资金要求)的类型:
(1)2019年5月30日及之前已开通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或2019年5月30日之后(已验资)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投资者;
(2)已有中金所编码来我司二次申请金融期货的投资者;
(3)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投资者;
(4)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二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仍需单独满足资金要求:
(1)在近一年内期货账户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2)已开通商品期权权限或特定品种期货权限的投资者;
(3)2019年5月30日之后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未验资)的投资者。
自然人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可通过两种方式开通,一种是互联网办理,一种是现场办理。
一般法人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需通过现场办理,具体开通条件和所需材料请咨询您的客户经理。
如果您满足豁免开通的条件且适当性评估在2年内,同时不存在增开交易编码的情况;您可以通过金建投/交易版APP/中信建投期货通 -- 掌上营业厅 -- “交易编码及权限申请”通道办理。
如果您的适当性评估已经超过2年,则需通过金建投/交易版APP/中信建投期货通--掌上营业厅--业务办理--“适当性评估”通道重新进行评估后,方能进行相关权限申请。
您也可以到现场办理权限开通手续,需填写《期权交易补充合同》、《交易权限申请表 》,开户过程需录制适当性评估视频。
商品期货期权为R4级产品,适配风险等级为C4及其以上等级的客户。